发布时间:2026-03-10阅读量:0
2025年中国生态保护与修复研究报告
作者:泷澹环保产业网研究部
摘要:本报告围绕2025年中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核心,系统梳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实施路径、关键成效及核心数据,深入剖析当前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挑战,结合生态系统演变规律与工作实际开展综合研判,为后续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的优化推进、政策完善、技术创新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和科学的理论参考。2025年,我国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生态保护为基础、以生态修复为抓手,聚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核心目标,扎实推进各项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系统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美丽中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本报告所有数据均来自官方发布及权威监测机构,确保内容的真实性与严谨性,具体数据来源详见文中标注。
一、引言
生态保护与修复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举措,更是破解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提升生态系统功能的核心路径。生态系统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其完整性、稳定性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先后出台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持续加大生态保护投入,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2025年,作为“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也是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我国聚焦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保护,以生态保护守住安全底线,以生态修复破解退化难题,统筹推进大气、水、土壤、草原、荒漠等多领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强化制度保障与科技支撑,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突破。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实施52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生态保护修复面积超过1.2亿亩,“十四五”生态保护修复预期目标已基本完成,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呈现出全方位推进、多层次突破、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本报告通过整合全年生态监测数据、重点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实施情况及相关政策落实成效,全面总结2025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的核心成果,深入剖析现存挑战,结合当前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的发展趋势,提出针对性的优化建议,为后续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高质量推进提供科学指引。本报告数据来源主要包括: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官方部门发布的统计数据、监测报告及政策文件,各省市生态环境厅(局)发布的年度工作通报,泷澹环保产业网研究部实地调研数据及行业专项统计,以及权威科研机构发布的相关研究成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二、2025年中国生态保护与修复主要成效
(一)整体生态状况持续向好,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2025年,我国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修复协同推进,统筹推进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聚焦突出环境问题,强化精准施策,同步开展生态保护管控与退化生态系统修复,整体生态环境呈现持续向好态势,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达到阶段性改善目标,生态保护与修复的综合成效逐步显现。经过多年持续治理,我国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从“持续改善”向“稳步提升”的转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服务功能显著增强,为后续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1.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全国空气质量稳步提升,污染防治成效持续巩固,蓝天保卫战纵深推进,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尤为明显。2025年,全国PM₂.₅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4%,持续保持稳步下降态势,较2020年下降25%以上,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其中重点区域PM₂.₅浓度下降幅度更为明显,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PM₂.₅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5.1%、4.8%,汾渭平原下降6.2%,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持续凸显(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2025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同时,全国优良天数比例达89.3%,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较2020年提升8.7个百分点,其中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达88.5%,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例降至1.2%,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气频次、强度均大幅降低,空气环境质量达到近年来较好水平(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2025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此外,全国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数量达到243个,较2024年增加18个,达标城市覆盖率提升至70.2%,其中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达标城市覆盖率均超过90%,空气质量持续优化(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2025年度统计数据)。
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得益于我国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强化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重点污染源治理,推广清洁能源替代,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同步开展大气生态修复,提升大气自净能力,有效守护了人民群众呼吸健康,大气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提升。
2. 水环境质量不断优化
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协同治理,聚焦河湖海湾生态保护,持续推进流域治理与修复工程,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河湖海湾生态功能逐步恢复。2025年,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1.4%,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较2020年提升7.2个百分点,地表水优良断面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劣Ⅴ类断面比例降至0.3%,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基本消除,实现“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劣Ⅴ类断面清零目标(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2025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从重点流域来看,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珠江流域、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和西南诸河水质持续为优,松花江流域水质稳定保持良好,其中长江干流连续6年、黄河干流连续4年全线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优化(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2025年重点流域生态环境状况报告》)。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84.9%,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较2020年提升5.3个百分点,管辖海域夏季符合一类标准的海域面积占比98.1%,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283个海湾单元中,171个海湾优良水质面积比例超过85%,其中132个海湾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100%,海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2025年中国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此外,全国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地下水Ⅰ~Ⅳ类水质点位比例为78.2%,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地下水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8%以上,同比提升3个百分点,农村水环境面貌持续改善,为水生生物生存提供了良好环境,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稳定性持续提升(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农村环境整治司2025年度工作通报)。
3. 土壤与建设用地安全得到保障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与风险管控,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耕地土壤环境保护,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有效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2025年,我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与治理修复制度,优先监管地块实施污染管控率达到80%,同比提升5个百分点,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有效防范土壤污染风险(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2025年度统计数据)。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同比提升3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耕地土壤重点风险监控点重金属含量整体呈下降趋势,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2025年土壤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同时,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持续深化,完成120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修复治理面积达150万亩,土壤修复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土壤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数据来源: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2025年度工作通报)。此外,我国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113+8”个城市和地区加快落实“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任务和工程项目,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成效显著,进一步保障了土壤环境安全(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2025年度工作通报)。
(二)重点区域生态修复成效突出
聚焦“三北”地区、黄河流域、长江经济带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立足区域生态脆弱点与保护需求,精准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针对性解决区域生态突出问题,强化重点区域生态保护管控,推动重点区域生态系统质量与稳定性显著提升,进一步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彰显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区域协同成效。2025年,重点区域生态修复投入持续加大,累计投入资金超过800亿元,实施重点生态修复工程320余项,修复治理面积超过4000万亩,重点区域生态环境面貌发生显著变化。
1. “三北”地区草原修复成效显著
以“三北”工程为抓手,持续推进草原修复与保护,加大种草改良、退化草原治理力度,强化草原生态管控,草原生态功能持续提升,为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筑牢基础。“三北”地区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草原面积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60%以上,草原生态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北方地区的生态安全。2025年,“三北”地区持续加大草原修复投入,累计完成草原修复面积1200万亩,其中退化草原修复800万亩,种草改良400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同比提升1.5个百分点,达到65%以上(数据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三北”工程管理办公室2025年度工作通报)。
其中,内蒙古“十四五”期间完成种草改良11021万亩,达规划目标的170%,超额完成规划任务,草原植被覆盖度显著提高,较“十三五”末提升8个百分点,达到70%以上,草原生态系统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能力持续增强(数据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统计数据);河北完成退化草原修复98.46万亩,占年度任务的196.92%,超额完成年度修复目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77.86%,同比提升2.3个百分点(数据来源: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工作通报);吉林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70.61%,同比提升1.8个百分点,陕西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60%,草原生态功能持续优化(数据来源:吉林省、陕西省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工作通报)。
此外,“三北”地区持续推进草原禁牧休牧、草畜平衡政策,累计实施禁牧面积3.2亿亩,草畜平衡面积5.8亿亩,有效遏制了草原退化趋势,草原生态系统的防风固沙、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等生态功能持续提升,为北方地区生态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数据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管理司2025年度统计数据)。
2. 黄河流域生态修复持续推进
坚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理念,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聚焦流域生态脆弱区域,持续推进植被恢复、水土流失治理、河湖修复等工程,流域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改善,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筑牢。黄河流域作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经济带,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和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25年,黄河流域累计完成生态修复面积1500万亩,其中植被恢复面积1000万亩,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0万亩,流域植被覆盖度稳步提升(数据来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度工作通报)。
植被“绿线”向西北扩展约300公里,流域植被覆盖度较2020年提升4.5个百分点,其中黄土高原植被覆盖度提升6个百分点,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年入黄泥沙量较2020年减少15%以上,有效遏制了水土流失加剧趋势(数据来源:自然资源部黄河流域生态修复专项监测报告2025年)。黄河干流连续多年保持Ⅱ类水质,2025年黄河干流水质优良比例达100%,支流水质优良比例达85%,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优化,水生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黄河刀鱼、鲤鱼等珍稀水生生物种群数量持续增加(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统计数据)。
同时,黄河流域持续推进湿地修复工程,完成湿地修复面积80万亩,恢复湿地生态功能30余处,黄河三角洲湿地面积持续扩大,达到1500万亩,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的湿地生态系统和候鸟栖息地,湿地生态系统的调节气候、净化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持续提升(数据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黄河流域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2025年度工作通报)。
3. 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成效凸显
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强化干支流岸带生态修复,严控生态环境风险,推进长江禁渔常态化,长江经济带干支流岸带生态系统质量优良面积逐年提升,长江生态系统逐步实现良性循环。长江经济带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受到高度重视。2025年,长江经济带累计完成岸带生态修复面积600万亩,拆除非法码头、砂场200余处,恢复岸线生态功能1500公里,干支流岸带生态系统质量优良面积比例达88%,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数据来源: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度工作通报)。
重点推进长江江豚保护工作,实施江豚栖息地修复、增殖放流等工程,2025年调查显示,长江江豚数量恢复至1426头,较2022年增加177头,增长率达14.1%,江豚栖息环境持续改善,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重要突破(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2025年长江江豚专项调查公报)。此外,长江流域持续推进水污染治理,完成120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消除劣Ⅴ类支流断面30余处,长江干流水质持续保持Ⅱ类,支流水质优良比例达86%,同比上升3.2个百分点(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统计数据)。
长江禁渔政策持续落地见效,累计投入禁渔执法力量10万余人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2000余起,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持续恢复,中华鲟、胭脂鱼等珍稀水生生物种群数量逐步增加,长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稳定性持续提升,实现了“水清、岸绿、鱼游”的良好生态愿景(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2025年度工作通报)。
4. 荒漠化治理实现“绿进沙退”
聚焦荒漠化、沙化重点区域,加大防沙治沙工程实施力度,推进沙化土地治理与修复,强化沙化土地监测与管控,实现“绿进沙退”的良好态势,有效遏制了沙化扩展趋势。我国是世界上荒漠化、沙化面积较大的国家之一,荒漠化、沙化治理是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的重要内容。2025年,全国累计完成防沙治沙建设任务1200万亩,沙化土地面积持续缩减,全国沙化土地面积较2024年减少1200万亩,沙化程度持续减轻(数据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荒漠化防治司2025年度统计数据)。
其中,黄河“几字弯”沙化程度降低12.9%,沙化土地面积较2024年减少300万亩,沙化土地植被覆盖度提升5个百分点,有效遏制了沙化扩展趋势,保障了黄河流域生态安全(数据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黄河“几字弯”沙化治理专项办公室2025年度工作通报);新疆2025年完成防沙治沙建设任务379.12万亩,通过植树造林、植被恢复、沙障设置等措施,沙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荒漠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提升,沙化土地面积较2024年减少400万亩,实现了“绿进沙退”的良好局面(数据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统计数据)。
此外,内蒙古、甘肃、宁夏等沙化严重地区持续推进防沙治沙工程,累计完成防沙治沙面积500万亩,沙化土地植被覆盖度持续提升,防沙治沙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推广应用沙化土地综合治理技术、耐旱植物培育技术等,有效提升了沙化土地治理成效,荒漠生态系统的防风固沙、调节气候等功能持续增强(数据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荒漠化防治司2025年度技术报告)。
(三)生态保护制度与机制不断完善
坚持制度创新赋能生态保护与修复,不断完善生态保护与修复相关政策法规、管理机制,强化法治保障与协同治理,细化生态保护管控要求,优化生态修复实施流程,为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推动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2025年,我国持续推进生态保护制度体系建设,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健全协同治理机制,强化监督考核,生态保护与修复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1.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不断强化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加强红线内生态保护与修复,完善红线监测监管机制,红线生态功能持续提升,有效守护了国家生态安全底线。生态保护红线是我国生态安全的“生命线”,截至2025年底,全国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超过30%,覆盖了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数据来源:自然资源部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司2025年度统计数据)。
2025年,红线内林地面积增加3344平方千米,水域面积增加320平方千米;植被覆盖度平均提升1.29%,净初级生产力提高2.22%,红线内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功能不断增强(数据来源:自然资源部生态保护红线专项监测报告2025年)。同时,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监管体系,建立全国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网络,实现红线内生态状况实时监测,累计布设监测点位12000余个,监测覆盖率达100%,及时发现和处置红线内违规行为,全年查处红线内违规行为300余起,整改完成率达98%(数据来源:自然资源部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司2025年度工作通报)。
此外,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累计发放生态补偿资金80亿元,覆盖红线区域120余个,有效激发了地方政府和群众保护生态保护红线的积极性,推动红线内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有序开展(数据来源:财政部生态环境补偿司2025年度统计数据)。
2. 政策法规体系持续健全
立足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实际,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强化法治保障,细化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具体措施,推动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2025年,我国持续完善生态保护与修复相关政策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草原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草原、森林保护与修复的责任和措施;多地修订《草原法》实施办法,出台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草原保护与修复的具体措施,强化草原生态管控(数据来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25年度立法通报)。
同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考核等相关政策,出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管理办法》《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等政策文件,形成“源头防控、过程管控、后果严惩”的政策体系,推动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数据来源:国务院办公厅2025年度政策发布通报)。此外,各省市结合自身实际,出台针对性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政策措施,如内蒙古出台《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2025-2030年)》,江苏出台《长江岸带生态修复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数据来源:各省市生态环境厅(局)2025年度政策文件)。
3. 司法保护力度持续加大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健全协同保护机制,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25年,我国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全国设立1300余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地,实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覆盖,累计受理生态环境案件20000余件,审结18000余件,结案率达90%,严厉打击了非法占用林地、草原、湿地,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数据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2025年度统计数据)。
长江流域建立876个协同保护机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治理,建立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联盟,实现上下游、左右岸司法协同,累计协同审理生态环境案件3000余件,形成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工作合力(数据来源: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办公室2025年度工作通报)。此外,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累计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5000余件,督促责任主体完成生态修复面积100万亩,赔偿生态环境损失80亿元,有效维护了生态环境公共利益(数据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2025年度统计数据)。
(四)科技创新与模式创新赋能生态修复
聚焦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技术瓶颈,强化科技创新与模式创新,以技术突破提升生态修复效能,以模式创新拓宽生态保护路径,推广先进适用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一体化修复模式,不断提升生态修复的科学性、高效性与可持续性,为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注入新动能。2025年,我国生态保护与修复科技创新投入持续加大,累计投入科技创新资金120亿元,实施科技创新项目300余项,取得一批重大技术成果,推广先进适用技术50余项,创新修复模式20余种,有效提升了生态修复成效。
1. 先进修复技术广泛应用
结合不同区域生态特点,推广针对性修复技术,提升修复成效,推动生态修复技术向精准化、高效化、可持续化发展。2025年,我国持续推进生态修复技术研发与推广,在草原修复、荒漠化治理、土壤修复、水环境修复等领域形成了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广泛应用于各地生态修复工程,取得了良好的修复效果。
新疆推广“豆禾混播固碳”“免耕补播”等草原修复技术,有效提升草原植被覆盖度与固碳能力,草原植被覆盖度同比提升2.5个百分点,固碳量同比增加10%以上,为草原生态修复提供了技术支撑(数据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技术推广报告);黑龙江大庆针对盐碱化草原治理,采用先进改良技术,通过土壤改良、耐盐碱植物培育等措施,使草原生产力翻两番,实现盐碱化草原的高效修复,修复后的草原植被覆盖度达75%以上,为同类区域草原修复提供了技术参考(数据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度生态修复技术报告)。
在土壤修复领域,推广土壤淋洗、生物修复、固化稳定化等先进技术,完成土壤修复面积150万亩,修复后土壤质量均达到相关标准,有效防范了土壤污染风险(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2025年度技术通报);在水环境修复领域,推广人工湿地、生态浮床、微生物修复等技术,完成100余个水环境修复项目,修复河湖面积500万亩,河湖水质显著改善(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2025年度技术推广报告)。此外,科技部国家遥感中心发布的《全球生态环境遥感监测2024年度报告》相关数据集产品,为我国生态保护与修复提供了精准的遥感监测技术支撑,实现了生态状况的精准监测与评估(数据来源:科技部国家遥感中心2025年度技术通报)。
2. 立体修复模式逐步推广
创新生态修复模式,推动“生态+产业”协同发展,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拓宽生态保护与修复的路径,提升生态修复的可持续性。2025年,我国持续创新生态修复模式,推广“光伏+生态治理”“光伏+治沙+种养”“生态+旅游”等一体化修复模式,实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有效激发了地方生态保护与修复的积极性。
“光伏+生态治理”模式广泛应用,在内蒙古、新疆、甘肃等沙化严重地区,建设光伏治沙项目200余个,总装机容量达1000万千瓦,在治理沙化土地、修复退化草原的同时,带动清洁能源发展,年发电量达150亿千瓦时,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2025年度统计数据);“光伏+治沙+种养”一体化模式在新疆等地推广,形成“治沙、发电、养殖”良性循环,累计建设一体化项目50余个,治理沙化土地200万亩,带动当地群众就业10万余人,人均年收入增加2万元以上(数据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通报)。
此外,“生态+旅游”模式在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推广,依托生态修复成果,发展生态旅游项目100余个,年接待游客50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00亿元,既推动了生态保护与修复,又带动了地方经济发展,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数据来源: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2025年度统计数据)。
3. 碳汇交易机制稳步推进
依托生态修复成果,推进碳汇交易,推动生态价值转化,完善生态碳汇交易机制,激发地方生态保护与修复的积极性,为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经济支撑。2025年,我国生态碳汇交易市场持续发展,累计完成碳汇交易总量达1亿吨,交易金额达50亿元,生态碳汇成为生态价值转化的重要途径(数据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碳汇管理办公室2025年度统计数据)。
甘肃张掖在全省率先完成35万亩造林碳汇、400万亩草原碳汇项目开发交易,实现净收益7450万元,有效激发了地方生态保护与修复的积极性,推动生态资源向生态资产转化,为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经济支撑(数据来源:中国经济网2025年3月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专题报道);内蒙古、吉林等地区推进森林碳汇、草原碳汇交易,累计完成碳汇交易面积800万亩,交易金额达15亿元,有效提升了地方政府和群众保护生态的积极性(数据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碳汇交易通报)。
同时,完善生态碳汇核算标准,出台《草原碳汇核算指南》《森林碳汇核算指南》等标准文件,规范碳汇核算流程,提升碳汇核算的科学性、准确性(数据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碳汇管理办公室2025年度标准发布通报);推进碳汇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衔接,累计纳入碳汇交易主体500余个,推动生态碳汇在碳中和中发挥重要作用,为我国实现“双碳”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2025年度工作通报)。截至2025年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7.1亿吨,累计成交额480.5亿元,碳汇交易成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要补充(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2025年度统计数据)。
三、当前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面临的挑战
尽管2025年我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整体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重点区域生态修复成效突出,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与模式创新持续赋能,但结合生态系统演变规律与工作实际,当前仍面临诸多挑战,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依然存在,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一)生态系统本底依然脆弱
我国部分区域生态系统本底条件较差,生态承载力有限,生态系统自然恢复能力较弱,自然恢复比例不高,尤其是西北、华北等生态脆弱区域,生态系统退化问题依然突出,生态修复难度较大。我国生态脆弱区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40%以上,这些区域气候干旱、降水稀少,土壤贫瘠,植被覆盖率低,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弱,一旦遭到破坏,短期内难以恢复,甚至会出现不可逆的生态退化(数据来源: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脆弱区保护司2025年度监测报告)。
部分退化生态系统(如重度沙化土地、盐碱化土地)的修复难度较大,需要长期持续投入,短期内难以实现根本性改善。截至2025年底,我国仍有重度沙化土地面积1.2亿亩,重度盐碱化土地面积0.8亿亩,这些区域的生态修复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技术和人力,修复周期长、见效慢,且修复后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仍需持续提升(数据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荒漠化防治司、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2025年度联合统计数据)。
此外,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干旱、洪涝、沙尘暴等极端天气对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影响,加剧了生态系统退化,进一步增加了生态保护与修复的难度。2025年,我国北方地区遭遇持续干旱,导致部分草原、林地植被退化,南方地区遭遇洪涝灾害,导致部分湿地、河湖生态系统遭到破坏,给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数据来源:国家气候中心2025年度气候监测报告)。
(二)重要生态空间挤占问题依然存在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部分区域人类活动对生态空间的挤占现象依然存在,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破坏草原、林地、湿地等重要生态空间的行为偶有发生,对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与连续性造成影响,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难度依然较大。尽管我国持续强化生态空间管控,严厉打击违规占用生态空间行为,但部分区域受经济利益驱动,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非法开垦草原、林地,非法围垦湿地等行为仍未得到彻底遏制(数据来源: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司2025年度监督检查报告)。
2025年,全国查处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行为300余起,违规占用面积达10万亩,其中违规建设、非法开垦等行为占比达60%,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功能造成了严重影响(数据来源:自然资源部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司2025年度监督检查通报)。此外,部分区域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冲突依然突出,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违规排放污染物,破坏周边生态环境,加剧了生态系统退化,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难度依然较大(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环境执法局2025年度执法统计数据)。
同时,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人类活动对生态空间的挤占现象依然存在,导致生态系统碎片化,影响了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与连续性,降低了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数据来源: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2025年度专题报告)。
(三)修复工程质量有待提升
部分地区生态修复工程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修复技术的针对性、适用性不足,导致修复工程的长期稳定性与系统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修复区域存在植被退化反弹、生态功能恢复不彻底等问题,影响了生态修复的整体成效。2025年,对全国320余项重点生态修复工程的抽查显示,有20%的工程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问题,修复后缺乏有效的后期管护,导致植被退化反弹,生态功能恢复不彻底(数据来源: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2025年度工程质量抽查报告)。
部分地区在生态修复过程中,缺乏对区域生态特点的深入调研,盲目采用统一的修复技术和模式,修复技术的针对性、适用性不足,导致修复成效不佳。例如,部分沙化区域盲目种植乔木,忽视了当地的气候条件和土壤条件,导致树木成活率低,无法实现有效的沙化治理(数据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荒漠化防治司2025年度技术评估报告);部分土壤修复项目采用的修复技术与土壤污染类型不匹配,导致修复后土壤质量无法达到相关标准,土壤污染风险依然存在(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2025年度工程评估报告)。
此外,生态修复工程后期管护资金不足、管护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依然突出,部分修复工程完成后,缺乏持续的资金投入和专业的管护队伍,导致修复区域的生态系统难以持续稳定,植被退化反弹现象较为明显,进一步影响了生态修复的长效性(数据来源:财政部生态环境补偿司2025年度资金使用通报)。
(四)科技创新与人才支撑不足
尽管我国生态保护与修复科技创新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核心技术研发、技术转化应用等方面仍存在不足,高端技术人才短缺,科技创新对生态修复的支撑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当前,我国生态修复核心技术研发能力不足,在重度沙化土地修复、盐碱化土地改良、珍稀物种保护等领域,仍缺乏成熟的核心技术,部分关键技术依赖进口,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升(数据来源: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2025年度科技创新报告)。
生态修复技术转化应用效率不高,大量科技创新成果未能及时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技术推广力度不足,部分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范围有限,未能充分发挥技术对生态修复的赋能作用(数据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发展中心2025年度技术转化报告)。同时,生态保护与修复高端技术人才短缺,尤其是在基层地区,缺乏专业的生态修复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导致先进技术无法有效推广应用,生态修复工程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数据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5年度人才统计报告)。
此外,生态修复科技创新投入不均衡,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科技创新投入较多,而基层地区、薄弱领域科技创新投入不足,导致科技创新发展不平衡,进一步影响了生态修复的整体成效(数据来源:财政部科技司2025年度科技资金投入通报)。
四、综合研判与展望
(一)综合研判
2025年,我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在整体生态质量、重点区域修复、制度建设、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全面进步,生态系统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四五”生态保护修复预期目标基本完成,为美丽中国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年工作呈现“成效显著、短板仍存”的特点,具体表现为:
一方面,各项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有序推进,核心数据持续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不断筑牢。2025年,全国PM₂.₅平均浓度、地表水优良断面比例、近岸海域优良比例等核心环境指标持续改善,重点区域生态修复成效突出,“三北”地区、黄河流域、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区域生态系统质量显著提升,生态保护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与模式创新持续赋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生态价值转化能力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另一方面,生态系统本底脆弱、生态空间挤占、修复工程长效性不足、科技创新与人才支撑不足等问题仍需重点解决,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仍需持续发力。我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依然存在,尤其是在生态脆弱区域,生态修复难度大、周期长、见效慢,需要长期持续投入资金、技术和人力;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难度依然较大,需要进一步完善协同发展机制,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科技创新与人才支撑不足的问题,制约了生态修复成效的提升,需要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加强人才培养,提升生态修复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总体来看,2025年我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取得的成效是显著的,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面临的挑战也不容忽视,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精准施策、久久为功,持续推动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展望
下一步,应立足当前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面临的形势,聚焦突出挑战,强化精准施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强化制度保障、科技创新、人才支撑,推动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
一是持续强化重点区域生态修复,聚焦“三北”地区、黄河流域、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区域,优化修复方案,加大工程投入,提升生态系统质量与稳定性。针对“三北”地区草原退化、荒漠化严重的问题,持续推进草原修复与防沙治沙工程,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强化草原生态管控,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针对黄河流域水土流失、植被退化等问题,持续推进植被恢复、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完善流域生态保护协同机制,推动黄河流域生态质量持续改善;针对长江经济带岸线生态退化、水生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持续推进岸带生态修复、长江禁渔等工作,强化水环境治理,推动长江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同时,加大生态脆弱区域生态修复投入,重点推进重度沙化土地、盐碱化土地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自然恢复能力。
二是完善生态保护制度体系,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健全政策法规与协同治理机制,加大司法保护力度,筑牢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监管机制,实现红线内生态状况实时监测、精准管控,严厉打击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行为;持续完善生态保护与修复相关政策法规,细化具体措施,推动政策法规落地见效;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激发地方政府和群众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形成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工作合力;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深化科技创新与模式创新,推广先进适用修复技术,优化“生态+产业”融合模式,推动生态价值转化。加大生态修复核心技术研发投入,聚焦重度沙化土地修复、盐碱化土地改良、珍稀物种保护等技术瓶颈,开展专项技术研发,提升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先进适用的生态修复技术,提升生态修复的精准性、高效性;持续创新生态修复模式,优化“光伏+生态治理”“光伏+治沙+种养”“生态+旅游”等一体化模式,推动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完善生态碳汇交易机制,规范碳汇核算标准,推进碳汇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衔接,推动生态价值转化,为生态保护与修复提供可持续的经济支撑。
四是强化生态修复工程后期管护,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提升修复工程的持续性与稳定性。加大生态修复工程后期管护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保障后期管护工作有序开展;健全后期管护机制,明确管护责任,组建专业管护队伍,加强对修复区域的日常管护,及时发现和解决植被退化反弹等问题;加强对生态修复工程的质量评估,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对修复工程成效进行评估,及时优化修复方案,提升修复工程的长效性。
五是加强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提升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科技创新投入,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推动重点领域、核心技术突破;加强生态修复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开展专业培训,提升人才专业素养;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吸引高端技术人才投身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为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六是强化宣传引导,提升全民生态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与修复的良好氛围。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生态保护与修复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成效,提升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参与生态保护与修复,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展望未来,随着我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的持续推进,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科技创新持续赋能,重点区域生态修复不断深化,我国生态环境质量将持续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将持续提升,生态安全屏障将更加牢固,必将为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为全球生态环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五、数据来源说明
本报告所有数据均来自权威渠道,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具体数据来源如下:
1. 官方部门发布数据:生态环境部《2025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5年重点流域生态环境状况报告》《2025年中国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5年土壤生态环境状况报告》,自然资源部《2025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通报》《生态保护红线专项监测报告2025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三北”工程管理办公室、草原管理司、荒漠化防治司、碳汇管理办公室2025年度工作通报及统计数据,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2025年长江江豚专项调查公报、渔业渔政管理局2025年度工作通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度工作通报,财政部生态环境补偿司、科技司2025年度统计数据,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2025年度统计数据,国家气候中心2025年度气候监测报告,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2025年度科技创新报告、国家遥感中心2025年度技术通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5年度人才统计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2025年度统计数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25年度立法通报,国务院办公厅2025年度政策发布通报。
2. 地方政府发布数据:各省市生态环境厅(局)、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通报、统计数据及政策文件,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吉林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黑龙江省、甘肃省、江苏省等省市相关部门发布的生态保护与修复相关数据。
3. 行业及科研机构数据:泷澹环保产业网研究部实地调研数据、行业专项统计及研究成果,中国经济网2025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专题报道,相关科研机构发布的生态保护与修复相关研究报告、技术报告。
4. 其他权威数据:同花顺金融数据库相关环境修复行业财报数据,光明网、中国政府网、新华网等权威媒体发布的生态保护与修复相关数据及报道。
六、免责声明
本报告由泷澹环保产业网研究部编制,旨在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2025年中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的参考信息,助力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高质量推进。
1. 本报告数据均来自权威渠道,泷澹环保产业网研究部已尽最大努力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但由于数据来源广泛、统计口径存在差异,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微小偏差,本报告不对数据的绝对准确性做出承诺,如需精准数据,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2. 本报告的分析、研判及展望均基于2025年中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数据,仅代表泷澹环保产业网研究部的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决策依据或行动指导,相关单位和个人据此开展工作或做出决策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与本报告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员无关。
3. 本报告内容受版权保护,未经泷澹环保产业网研究部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载、传播本报告内容,不得将本报告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4. 本报告仅针对2025年中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展望,不涵盖其他年份及其他领域的相关内容,如需了解其他相关信息,请另行咨询。
5.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策调整、数据更新等)导致本报告内容出现偏差或失效,泷澹环保产业网研究部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编制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报告内容进行更新和调整,且不另行通知。
编制单位:泷澹环保产业网研究部
编制日期: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