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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研究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10阅读量:0

2025年中国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研究报告

作者:泷澹环保产业网研究部

截至2025年底,中国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领域已正式迈入以系统治理、全链条管控、资源化利用为核心的国家战略新阶段。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基本原则指引下,我国逐步构建起覆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的全流程治理体系,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同时仍面临诸多挑战。本报告基于权威公开资料及行业最新动态,全面梳理2025年中国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的总体现状、治理成效、资源化水平、政策框架,并分析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与未来发展方向,为行业发展提供参考。

数据来源说明:本报告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国家部委公开发布的统计数据、政策文件及行业报告;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中国生态环境统计年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报》;各省市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地方行业数据及工作通报;泷澹环保产业网行业调研数据、企业访谈记录及行业专家观点;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等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发布的研究成果;公开期刊、学术论文及权威媒体报道等。部分数据为基于公开数据的合理测算,仅供行业参考。

一、总体规模与产生量概况

2025年,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固体废物产生总量持续保持高位运行,年产生总量已超110亿吨,涵盖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五大类,各类固废产生呈现差异化特征,整体规模庞大且治理任务艰巨。从品类结构来看,工业固体废物占比最高,其次为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占比相对较低但管控难度最大,五大类固废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我国固体废物治理的核心主体,其产生量、处理方式与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密切相关。

工业固体废物作为产生量最大的品类,持续保持增长态势,是我国固体废物治理的重点领域。2023年全国工业固废产生量达43.75亿吨,较2017年的32.9亿吨实现稳步增长,复合年增长率达4.38%,这一增长态势与我国工业经济的持续发展密切相关(数据来源:国家生态环境部《2023年中国生态环境统计年报》)。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钢铁、煤炭、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其中钢铁行业产生的钢渣、高炉渣,煤炭行业产生的煤矸石、粉煤灰,化工行业产生的磷石膏、电石渣,建材行业产生的尾矿等大宗工业固废占工业固废总量的80%以上。以钢铁行业为例,2025年我国粗钢产量预计达10.2亿吨,按照每吨粗钢产生0.7吨钢渣计算,仅钢渣产生量就达7.14亿吨,大量工业固废的产生给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置带来了持续压力。同时,随着新兴产业的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产生的新型工业固废不断增加,进一步丰富了工业固废的品类,也提升了治理难度(数据来源:泷澹环保产业网2025年工业固废行业调研数据)。

生活垃圾治理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2025年全国多地已实现生活垃圾100%规范化处置,处置模式呈现多元化、资源化趋势,彻底改变了以往重填埋、轻利用的处置格局。其中,池州皖能发电厂通过焚烧方式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置,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达1200吨,年焚烧处理生活垃圾43.8万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热能用于发电,年发电量达1.6亿千瓦时,实现了垃圾处理与能源回收的有机结合;黄山市则针对农村垃圾分散、收集难度大的特点,建立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专项运输体系,依托焚烧发电技术实现农村垃圾资源化利用,2025年黄山市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98.5%,为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样本(数据来源:池州市、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工作通报)。

此外,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数量达1052座,较2024年增加87座,日处理能力突破117.9万吨,较2024年增长9.2%,年设计处理能力约4.3亿吨,能够满足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置需求(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情况通报》)。焚烧发电已取代填埋成为生活垃圾处置的主流方式,2025年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达3.8亿吨,占生活垃圾总处置量的78%,垃圾填埋处理量占比降至约19%,实际处理量约5000万吨/年,实现了处置方式的结构性转变。从区域分布来看,东部沿海地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密度最高,仅江苏省就有103座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能力达10.2万吨,位居全国各省前列;而中西部地区部分省份垃圾焚烧设施仍较为薄弱,如青海省仅有4座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能力仅0.8万吨,区域差异较为明显(数据来源:泷澹环保产业网2025年生活垃圾处理行业数据库)。值得一提的是,西宁市2025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共接收处置生活垃圾89.20万吨,发电量达4.21亿千瓦时,创历史新高,同时主动向海南州、海北州等环青海湖地区开放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累计接收处置周边地区生活垃圾12.67万吨,为区域协同处置提供了良好示范(数据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网20261月政务公开信息)。

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均保持一定产生规模,其中危险废物因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等特性,成为固废治理中的重点管控品类,其产生与处置的规范化程度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安全。2025年,我国建筑垃圾产生量达25.3亿吨,主要来源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房屋拆迁等工程,其中约70%的建筑垃圾通过资源化利用转化为再生骨料,用于道路建设、地基回填等领域,但仍有30%的建筑垃圾存在随意堆放、非法倾倒等问题,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5年建筑垃圾治理工作进展报告》)。

农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达38.7亿吨,主要包括秸秆、畜禽粪污、农用薄膜等,其中秸秆产生量达20.1亿吨,畜禽粪污产生量达16.8亿吨,农用薄膜产生量达1.8亿吨(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2025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8.5%,农用薄膜回收率达80.2%,但在偏远农村地区,仍存在秸秆焚烧、畜禽粪污随意排放等问题,治理工作仍需加强。危险废物产生量达1.2亿吨,较2024年增长5.8%,主要来源于化工、医药、冶金、电镀等行业,其中 HW48 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31 含铅废物、HW11 精(蒸)馏残渣等类别产生量居前(数据来源:国家生态环境部《2025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报》)。以河南省为例,2025年该省产生危险废物652.32万吨,产生量前五的类别合计占比达87.7%,全省危险废物实际利用处置量750.93万吨,虽处置能力总体过剩,但部分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仍存在短板(数据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62月公告)。

二、治理进展与成效

2025年,我国聚焦固体废物治理中的突出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基本原则,强化政策落实与专项推进,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提升技术创新水平,在专项整治、示范建设、处置能力提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逐步筑牢固废全链条治理防线,推动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

(一)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为遏制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守护生态环境安全,20256月,我国正式启动《全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2025—2030年)》,由生态环境部牵头,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多部门协同推进,聚焦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突出问题,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整治,截至2025年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突破(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全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2025年工作总结》)。

全国共排查问题点位2.7万个,其中建筑垃圾问题点位1.215万个,占比45%;生活垃圾问题点位0.891万个,占比33%;工业固体废物问题点位0.27万个,占比10%;危险废物及其他固废问题点位0.324万个,占比12%。在排查出的问题点位中,已完成整改1.77万个,整改率达65.56%;剩余0.93万个问题点位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正在稳步推进整改。累计清理固体废物3460万吨,其中针对溶洞、河流沿岸、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域,重点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共清理垃圾4.9万吨,且93%为生活垃圾,有效消除了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专项整治行动通报)。

专项整治过程中,广泛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手段,构建天空地人一体化排查监管格局,大幅提升了排查效率和精准度。其中,卫星遥感技术主要用于大范围排查地表固体废物堆放异常点位,通过高分辨率卫星影像对比分析,累计发现疑似非法倾倒点位4800余个,经实地核查确认3200余个,核查准确率达66.7%;无人机巡查则聚焦卫星遥感发现的疑似点位及交通不便、人员难以抵达的区域,累计飞行巡查里程达12.8万公里,排查覆盖面积超3.6万平方公里,精准定位小型非法倾倒点位1.1万个,弥补了地面排查的盲区(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2025年生态环境监管技术应用报告》)。视频监控则主要部署在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工业固废堆场等重点场所及公路、河道沿线,累计安装监控设备8.7万台,实现24小时实时监控,累计发现非法倾倒、违规处置行为1300余起,及时制止并查处890起,有效遏制了违法行为的发生。大数据分析平台则整合各部门监管数据、企业排污数据、运输车辆轨迹数据等,建立非法倾倒处置行为预警模型,累计发出预警信息450余条,提前防范非法行为410起,实现了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监管目标。

同时,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执法震慑,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2025年全国共立案查处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案件1.2万起,罚款金额累计达18.7亿元,较2024年增长23.5%;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32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80余人,形成了有力震慑(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执法局2025年工作总结)。例如,浙江省查处一起非法倾倒工业污泥案件,涉案污泥达2.3万吨,涉案企业被处以120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东省严厉打击建筑垃圾非法倾倒行为,累计查处相关案件1800余起,罚款金额达2.1亿元,清理非法倾倒建筑垃圾320万吨,有效规范了建筑垃圾处置秩序(数据来源:浙江省、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执法通报)。此外,专项整治行动还注重源头管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2025年全国共有3.2万家工业企业完成固废产生、处置情况自查自纠,整改问题4.8万个,完善固废管理制度2.7万项,从源头减少了非法倾倒处置行为的发生。

(二)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

2025年,我国持续加大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基础设施投入,优化设施布局,提升设施规模化、规范化水平,各类固废处理处置设施能力持续提升,逐步缓解了处置能力不足、区域分布不均的问题。全年全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达1870亿元,较2024年增长15.8%,其中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投资520亿元,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设施投资680亿元,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投资450亿元,建筑垃圾、农业固废处理设施投资220亿元(数据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公报》)。

在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方面,重点推进大宗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2025年全国新增大宗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设施186座,新增利用能力达1.2亿吨/年,截至2025年底,全国大宗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设施总数达892座,总利用能力达5.8亿吨/年,较2024年增长26.1%(数据来源: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25年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行业发展报告》)。其中,钢铁行业钢渣资源化利用设施新增42座,新增利用能力3200万吨/年,钢渣综合利用率提升至78.5%,较2024年提高5.3个百分点;煤炭行业煤矸石、粉煤灰资源化利用设施新增68座,新增利用能力5800万吨/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72.3%,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85.7%。例如,山西焦煤集团建成国内规模最大的煤矸石综合利用生产线,年处理煤矸石1200万吨,可生产新型墙体材料3.2亿块,实现了煤矸石的资源化循环利用;宝武集团建成钢渣精细化利用设施,年处理钢渣800万吨,生产高品质再生骨料650万吨,用于高端建材生产,大幅提升了钢渣的利用价值(数据来源:山西焦煤集团、宝武集团2025年年度报告)。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聚焦焚烧发电设施提质增效和填埋设施规范化改造,2025年全国新增垃圾焚烧发电设施87座,新增日处理能力10.2万吨,同时完成120座老旧垃圾焚烧设施升级改造,提升了设施处理效率和环保达标水平;垃圾填埋设施方面,完成89座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改造156座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渗滤液处理达标率提升至99.2%,较2024年提高3.7个百分点(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报告》)。此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推进,2025年全国新增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2.3万个、转运站1100座,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覆盖所有乡镇和85%以上的行政村,较2024年提高7.3个百分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例如,四川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体系全覆盖,2025年新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4500余个,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89.6%,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数据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工作通报)。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重点弥补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短板,2025年全国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设施38座,新增处置能力120万吨/年,其中新增医疗废物处置设施12座,新增处置能力15万吨/年;新增含重金属危险废物处置设施8座,新增处置能力35万吨/年(数据来源:国家生态环境部《2025年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进展报告》)。截至2025年底,全国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总数达492座,总处置能力达1.5亿吨/年,较2024年增长8.7%,能够满足全国危险废物处置需求,但区域分布仍不均衡,东部地区处置能力过剩,中西部地区部分省份处置能力不足,需进一步优化布局。例如,湖北省建成一座年处置能力20万吨的含磷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填补了该省含磷危险废物处置的空白;云南省新增医疗废物处置设施4座,实现全省16个州(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全覆盖(数据来源:湖北省、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公告)。

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也稳步推进,2025年全国新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65座,新增利用能力2800万吨/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升至72.5%;新增农业固体废物处理设施98座,新增处理能力1.5亿吨/年,其中秸秆还田、饲料化利用设施52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46座,进一步提升了农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水平(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2025年行业报告)。

(三)资源化利用水平稳步提升

2025年,我国始终坚持资源化优先的发展理念,推动固体废物从被动处置主动利用转变,强化技术创新与模式探索,各类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持续提升,资源循环利用体系逐步完善,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2025年全国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总量达78.5亿吨,资源化利用率达71.4%,较2024年提高4.2个百分点,其中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农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73.2%72.5%82.1%,生活垃圾、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35.8%48.7%(数据来源:泷澹环保产业网2025年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行业调研数据)。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领域,重点推进大宗工业固废规模化、高值化利用,突破了一批关键技术,拓展了利用途径。钢渣、高炉渣等冶金固废主要用于生产再生骨料、水泥、混凝土等建材产品,2025年全国冶金固废资源化利用量达12.8亿吨,利用率达78.5%,其中钢渣生产再生骨料8.2亿吨,用于道路建设、房屋建筑等领域,替代天然骨料20%以上,减少了天然资源的开采(数据来源:中国钢铁工业协会《2025年钢铁行业固废利用报告》)。煤矸石、粉煤灰等煤系固废主要用于发电、制砖、路基回填等,2025年煤系固废资源化利用量达18.7亿吨,利用率达75.3%,其中煤矸石发电装机容量达3200万千瓦,年发电量达1600亿千瓦时,粉煤灰生产新型墙体材料5.8亿平方米,实现了变废为宝。磷石膏、电石渣等化工固废资源化利用取得突破,2025年磷石膏资源化利用率达45.8%,较2024年提高8.7个百分点,主要用于生产石膏板、石膏砌块等建材产品,以及土壤改良、道路基层等领域;电石渣主要用于生产水泥、石灰等,利用率达88.3%,有效解决了化工固废堆放带来的环境压力(数据来源:中国化工行业协会《2025年化工固废资源化利用进展报告》)。

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聚焦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方式,逐步提升资源回收效率。2025年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总量达1850亿千瓦时,较2024年增长12.3%,可满足约5000万人口的年用电需求,相当于节约标准煤56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5亿吨(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5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报告》)。同时,生活垃圾分选回收水平持续提升,2025年全国建成生活垃圾分选回收设施320座,新增分选能力8000万吨/年,可回收物回收率达38.7%,较2024年提高6.5个百分点,其中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可回收物回收量达5200万吨,回收价值达860亿元。生物处理方面,全国新增生活垃圾堆肥、厌氧发酵设施45座,新增处理能力350万吨/年,通过堆肥处理生产有机肥料120万吨,用于农业生产,实现了生活垃圾的循环利用。例如,上海市建成国内领先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实现生活垃圾分选回收+焚烧发电+生物处理一体化处置,可回收物回收率达45%,焚烧发电效率达35%,生物处理能力达150万吨/年,为大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提供了示范(数据来源: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工作通报)。

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就近原则,推动秸秆、畜禽粪污、农用薄膜等资源化利用。2025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量达17.7亿吨,利用率达88.3%,其中秸秆还田10.2亿吨,占秸秆综合利用量的57.6%,有效提升了土壤肥力;秸秆饲料化利用4.5亿吨,占比25.4%,为畜牧业发展提供了优质饲料;秸秆基料化、原料化利用3亿吨,占比16.9%,用于生产食用菌、人造板材等产品(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报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量达13.2亿吨,利用率达78.5%,其中畜禽粪污还田利用8.7亿吨,生产有机肥3.5亿吨;畜禽粪污沼气发电利用2.8亿吨,年发电量达280亿千瓦时,实现了能源回收与土壤改良的双重效益。农用薄膜回收率达80.2%,较2024年提高4.8个百分点,回收的农用薄膜经加工处理后可再生产农用薄膜或其他塑料制品,2025年回收农用薄膜1.45亿吨,再生利用量达1.2亿吨,减少了白色污染(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2025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例如,山东省推进秸秆还田+饲料化双轨利用模式,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1%,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3%,农用薄膜回收率达88.7%,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模式(数据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通报)。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则聚焦高价值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严格规范利用流程,防范环境风险。2025年全国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量达5844万吨,利用率达48.7%,较2024年提高3.9个百分点,其中含重金属危险废物、废酸、废碱等类别资源化利用水平较高,利用率分别达55.3%62.8%70.5%(数据来源:国家生态环境部《2025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报》)。例如,江苏省某危险废物处理企业建成废酸资源化利用生产线,年处理废酸12万吨,可回收硫酸8.5万吨,回收价值达1.2亿元,同时减少了废酸处置带来的环境压力;广东省某企业专注于含贵金属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年处理含贵金属危险废物2.5万吨,回收金、银、铜等贵金属120吨,实现了危险废物的资源化价值最大化(数据来源:江苏省、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企业公示信息)。

(四)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2025年,我国持续完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政策体系,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强化政策引导与监管约束,为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全年共出台国家级固体废物治理相关政策文件28项,较2024年增加8项,涵盖法律法规修订、专项规划、技术标准、激励政策等多个方面(数据来源:泷澹环保产业网2025年环保政策数据库)。

法律法规层面,2025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案正式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固体废物全链条治理的法律规定,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加大了对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的处罚力度,将罚款上限提高至5000万元,同时新增了新型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化利用激励等相关条款,为固体废物治理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撑(数据来源: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5年公告)。此外,针对危险废物、建筑垃圾等重点品类,出台了《危险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垃圾治理条例》等专项法规,进一步细化了治理要求,规范了处置行为。

专项规划层面,印发《十四五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调整完善了规划目标与重点任务,明确到2025年底,全国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9%以上;同时,印发《大宗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等专项规划,聚焦重点领域,明确工作举措,推动固体废物治理高质量发展(数据来源:国家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5年规划文件)。

技术标准层面,2025年共发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相关国家、行业标准42项,较2024年增加11项,涵盖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处置等多个领域,进一步规范了技术流程与环保要求(数据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5年标准发布公告)。例如,发布《大宗工业固废再生骨料应用技术标准》,明确了再生骨料的质量要求、应用范围及施工规范,推动再生骨料的规模化应用;发布《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版,进一步严格了焚烧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提升了生活垃圾焚烧的环保要求;发布《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营规范》,规范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运营管理,防范了环境风险。

激励政策层面,加大对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企业的扶持力度,完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激励政策。2025年,对符合条件的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累计减免税收达98亿元;中央财政安排固体废物治理专项补贴资金120亿元,重点支持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专项整治行动等(数据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政策文件)。同时,推行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品认证制度,对认证合格的产品给予优先采购、市场推广等支持,2025年共认证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品320种,推动了资源化产品的市场应用。此外,部分省份出台了地方性激励政策,例如,浙江省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给予每吨20元的补贴,山东省对秸秆还田给予每亩30元的补贴,进一步调动了企业和农户参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积极性(数据来源:浙江省、山东省财政厅2025年政策文件)。

三、主要面临的挑战

尽管2025年我国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链条治理体系逐步完善,资源化利用水平持续提升,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仍将保持高位运行,同时面临着区域发展不均衡、技术创新不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协同治理机制不完善等诸多挑战,制约了固体废物治理高质量发展。

(一)区域发展不均衡问题突出

我国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水平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城市与农村之间的治理差距较为显著,成为制约整体治理水平提升的重要因素。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环保投入充足,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完善,技术水平先进,资源化利用程度高,2025年东部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达78.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99.5%,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充足,基本实现了固体废物的规范化治理(数据来源:泷澹环保产业网2025年区域固废治理水平调研数据)。例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等东部省份,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覆盖率达100%,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率均超过80%,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过剩,能够满足区域内危险废物处置需求。

而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环保投入不足,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薄弱,技术水平落后,资源化利用程度较低,2025年中西部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仅为62.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为92.1%,部分省份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存在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难、非法倾倒等问题(数据来源:泷澹环保产业网2025年区域固废治理水平调研数据)。例如,甘肃省、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中西部省份,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覆盖率不足60%,部分县城和农村地区仍以填埋方式处置生活垃圾,且填埋设施简陋,存在渗滤液渗漏、恶臭污染等环境隐患;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设施短缺,大量工业固废只能露天堆放,占用土地资源,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数量少,处置能力不足,部分危险废物只能跨省转移至东部地区处置,增加了处置成本和环境风险。

城乡之间的治理差距也较为明显,城市地区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完善,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全流程规范化,而农村地区由于人口分散、交通不便、环保投入不足等原因,固体废物治理水平相对较低。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为85.3%,较城市地区低14.2个百分点;农村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也低于城市周边地区,偏远农村地区仍存在秸秆焚烧、畜禽粪污随意排放、农用薄膜随意丢弃等问题,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5年行业报告)。此外,农村地区固体废物收集运输体系不完善,部分农村地区缺乏专业的收集设施和运输车辆,垃圾收集不及时、运输不规范,导致垃圾堆积现象较为普遍。

(二)技术创新能力不足,高值化利用水平偏低

尽管我国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持续提升,但整体技术创新能力仍不足,核心技术与关键设备依赖进口,高值化利用技术较为薄弱,多数固体废物仍以低端利用为主,资源化利用附加值偏低,难以实现变废为宝的最大化价值。在工业固体废物领域,大宗工业固废高值化利用技术突破不足,钢渣、粉煤灰、磷石膏等大宗工业固废主要用于生产再生骨料、水泥等低端建材产品,附加值较低,而用于高端材料、化工产品等领域的技术仍不成熟,导致资源价值未能充分发挥(数据来源: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25年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报告》)。例如,磷石膏高值化利用技术仍处于研发阶段,目前利用率仅为45.8%,大部分磷石膏仍以堆放为主,不仅占用土地资源,还存在环境风险;新型工业固废如新能源电池废料、电子废料等的资源化利用技术较为落后,处置难度大,部分新型工业固废只能采用无害化处置方式,资源浪费严重。

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领域,焚烧发电技术虽已成为主流,但焚烧效率、能源回收利用率仍低于国际先进水平,我国垃圾焚烧发电平均效率为32%,而国际先进水平达40%以上;生物处理技术如厌氧发酵、堆肥等,存在处理周期长、处理效率低、产品质量不稳定等问题,难以大规模推广应用(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5年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发展报告》)。此外,生活垃圾分选回收技术较为落后,可回收物分选纯度低,导致回收价值降低,部分可回收物未能得到有效回收利用,造成资源浪费。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难度大、投入高,核心技术如含重金属危险废物解毒技术、废酸废碱深度处理技术等仍依赖进口,国内自主研发的技术成熟度低、稳定性差,难以满足规模化处置需求(数据来源:国家生态环境部《2025年危险废物处置技术进展报告》)。同时,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过程中,存在二次污染风险,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采用简易处理方式,导致污染物排放超标,影响生态环境安全。此外,我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研发投入不足,2025年全国固体废物技术研发投入仅占环保总研发投入的18.7%,较国际先进水平低12.3个百分点,研发人才短缺,制约了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仍有发生

企业作为固体废物产生、处理、处置的责任主体,其责任落实情况直接关系到固体废物治理成效。尽管我国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但部分企业仍存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问题,成为固体废物治理的突出短板。部分工业企业未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存在瞒报、漏报固体废物产生量、处置量的情况,部分企业未按照规定建设固体废物储存设施,固体废物随意堆放、露天存放,导致土壤、地下水污染(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2025年执法通报)。例如,部分化工企业将危险废物随意倾倒至河流、土壤中,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甚至威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部分建筑企业将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至公路沿线、河道两岸,影响交通和生态环境。

部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企业未严格按照环保标准和运营规范开展工作,存在违规处置、超标排放等问题。例如,部分垃圾焚烧发电厂未按照规定处理焚烧烟气、渗滤液,导致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超标;部分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未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存在危险废物泄漏、流失等风险,威胁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2025年环保督查报告)。此外,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选择无资质企业处置固体废物,甚至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违法成本低、收益高,导致非法倾倒处置行为屡禁不止。2025年全国查处的1.2万起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案件中,企业违法违规案件占比达78.5%,其中中小企业占比达65.3%,中小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尤为突出(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执法局2025年工作总结)。

同时,企业资源化利用积极性不高,部分企业认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投入高、回报周期长,不愿投入资金建设资源化利用设施,仍以传统的无害化处置方式为主,导致资源浪费。例如,部分钢铁企业将钢渣直接堆放,未进行资源化利用,不仅占用土地资源,还增加了处置成本;部分农业企业将畜禽粪污随意排放,未进行资源化利用,既污染环境,又浪费了宝贵的有机肥资源。

(四)协同治理机制不完善,监管能力有待提升

固体废物治理涉及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等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但目前我国固体废物协同治理机制仍不完善,各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协调不畅、信息共享不及时等问题,导致治理效率不高,部分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数据来源:泷澹环保产业网2025年固废治理机制调研数据)。例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处理处置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业固体废物的治理,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存在监管盲区和重复监管的情况;部分地区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不完善,固体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审批流程繁琐、周期长,导致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置不及时。

监管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地区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管人员不足,监管技术手段落后,难以实现对固体废物全链条的有效监管。2025年,我国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固废监管人员平均不足5人,部分偏远地区甚至没有专门的固废监管人员,难以开展常态化监管工作(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2025年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报告》)。监管技术手段方面,虽然部分地区运用了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先进技术,但仍有大量地区依赖传统的地面排查方式,排查效率低、精准度差,难以发现隐蔽性的非法倾倒处置行为。此外,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不完善,各部门之间的监管数据不互通、不共享,导致监管工作缺乏数据支撑,难以实现精准监管。

社会参与机制不完善,公众环保意识有待提升,部分公众对固体废物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随意丢弃垃圾、浪费资源等行为;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固体废物治理的渠道不畅,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难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数据来源:泷澹环保产业网2025年社会参与度调研数据)。例如,部分公众对生活垃圾分类认识不足,分类投放准确率低,影响了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效率;部分企业的固体废物治理行为缺乏社会监督,导致违法违规行为难以被及时发现和查处。

(五)新型固体废物治理面临新挑战

随着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行业产生的新型固体废物不断增加,如新能源电池废料、电子废料、废光伏组件、废风电叶片等,这类固体废物成分复杂、处理难度大、环境风险高,给我国固体废物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2025年,我国新型固体废物产生量达8500万吨,较2024年增长28.7%,且呈现持续快速增长态势(数据来源:泷澹环保产业网2025年新型固废行业调研数据)。

新型固体废物缺乏完善的治理标准和技术规范,目前我国针对新能源电池废料、废光伏组件等新型固体废物的治理标准仍未完善,处置技术较为落后,大部分新型固体废物只能采用简易的无害化处置方式,不仅资源浪费严重,还存在环境风险。例如,新能源电池废料中含有锂、钴、镍等贵金属,若处置不当,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还会导致重金属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废光伏组件中含有玻璃、铝、硅等物质,处置难度大,目前利用率仅为35.2%,大部分废光伏组件只能填埋处置(数据来源:中国新能源产业协会《2025年新型固体废物治理报告》)。

同时,新型固体废物的回收体系不完善,缺乏专业的回收渠道和回收设施,部分新型固体废物被混入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中一起处置,难以实现资源化利用。例如,电子废料回收渠道混乱,部分无资质企业非法回收电子废料,采用简易方式提取贵金属,导致污染物排放超标;废风电叶片体积大、重量重,回收难度大,缺乏专业的回收处置设施,大部分废风电叶片只能露天堆放或填埋(数据来源:泷澹环保产业网2025年新型固废回收体系调研数据)。此外,新型固体废物的环境风险评估体系不完善,对其长期环境影响的研究不足,难以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四、未来发展方向与建议

面对2025年我国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领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未来应坚持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基本原则,聚焦区域均衡发展、技术创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协同治理等重点领域,强化政策引导与监管约束,推动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最大化、环境风险最小化,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推动区域均衡发展,缩小治理差距

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的环保投入,优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布局,推动区域固体废物治理均衡发展。中央财政应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固体废物治理的专项补贴力度,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垃圾焚烧发电、危险废物处置等基础设施建设,弥补设施短板;鼓励东部地区企业通过技术输出、资金投入等方式,帮扶中西部地区提升固体废物治理水平,建立区域协同治理机制,推动固体废物跨区域规范转移处置(数据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固体废物治理重点工作方案》)。例如,建立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固体废物治理帮扶机制,东部省份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和技术力量,帮助中西部省份建设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提升技术水平。

加快农村固体废物治理步伐,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农业固体废物收集运输体系,推动农村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加大农村环保投入,新增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转运站,配备专业的收集运输车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体系全覆盖;推进农业固体废物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推广秸秆还田、畜禽粪污还田等模式,建设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提升农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6年农村固体废物治理行动方案》)。例如,在偏远农村地区建设小型秸秆还田设施、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实现农业固废就地资源化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提升农村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提高可回收物回收率。

优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区域布局,根据各区域固体废物产生量、品类特点,合理规划设施建设,避免设施过剩或不足。东部地区重点推进固体废物高值化利用设施建设,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中西部地区重点补齐设施短板,建设规模化、规范化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逐步缩小与东部地区的治理差距(数据来源:泷澹环保产业网2026年固废设施布局规划建议)。

(二)强化技术创新,提升高值化利用水平

加大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研发投入,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推动核心技术突破与成果转化,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水平和附加值。政府应加大对固体废物技术研发的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专项研发资金,重点支持大宗工业固废高值化利用、新型固体废物处置、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核心技术研发;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合作,建立技术创新平台,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据来源:国家科学技术部《2026年环保技术创新重点计划》)。例如,支持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研发磷石膏高值化利用技术、新能源电池废料回收利用技术等,推动技术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企业。

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规范化水平。在工业固体废物领域,推广钢渣精细化利用、粉煤灰高端建材生产、磷石膏深度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提升大宗工业固废高值化利用水平;在生活垃圾领域,推广高效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精准分选回收等技术,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效率和能源回收利用率;在危险废物领域,推广含重金属危险废物解毒、废酸废碱深度处理等技术,提升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数据来源: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26年固体废物先进技术推广方案》)。例如,推广垃圾焚烧发电高效节能技术,将焚烧效率提升至38%以上,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推广畜禽粪污厌氧发酵发电技术,提升农业固废能源回收利用率。

加强技术引进与交流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和设备,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我国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国际固体废物治理技术交流合作,分享我国治理经验,学习国际先进理念和技术(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2026年国际环保合作重点工作》)。同时,加强技术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技术创新提供人才支撑。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执法监管

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储存、处理、处置等各项责任。建立企业固体废物治理信用评价体系,将企业固体废物治理情况纳入信用评价,对信用良好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激励,对信用不良的企业进行联合惩戒,限制其生产经营活动(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2026年固体废物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例如,对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高、环保达标排放的企业,给予增值税减免、财政补贴等支持;对瞒报、漏报固体废物产生量、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其融资、用地等。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违规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完善执法监管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协同执法,形成执法合力;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手段,构建天空地人一体化监管格局,提高执法效率和精准度,实现对固体废物全链条的有效监管(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2026年固体废物执法监管工作方案》)。例如,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中小企业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违规储存固体废物等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形成有力震慑。

引导企业提升资源化利用积极性,完善激励政策,加大对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企业的扶持力度,降低企业资源化利用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例如,扩大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税收优惠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资源化利用企业给予更大力度的税收减免;建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机制,鼓励政府、企业优先采购资源化利用产品,拓展资源化产品市场空间。

(四)完善协同治理机制,提升监管能力

健全多部门协同治理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建立固体废物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固体废物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完善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各部门监管数据,实现数据互通、共享,为监管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2026年固体废物协同治理机制建设方案》)。例如,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定期共享固体废物产生量、处置量、设施建设等数据,协同开展监管工作;建立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简化固体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审批流程,提高处置效率。

提升监管能力,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和监管人员培训,配备专业的监管设备和技术手段,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大对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固废监管能力的投入,增加监管人员编制,开展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监管人员对固体废物治理政策、技术标准的掌握程度;推广先进的监管技术手段,实现对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全流程的实时监控(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2026年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计划》)。例如,为基层监管机构配备无人机、便携式监测设备等,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开展监管人员技术培训,重点培训固体废物识别、环境监测、执法流程等内容,提高执法水平。

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固体废物治理。通过媒体宣传、社区宣讲、学校教育等多种方式,普及固体废物治理知识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公众对固体废物治理重要性的认识;畅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渠道,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举报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2026年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例如,开展固体废物治理宣传周活动,普及固废治理知识;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属实的公众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五)加强新型固体废物治理,防范环境风险

加快完善新型固体废物治理标准和技术规范,针对新能源电池废料、电子废料、废光伏组件等新型固体废物,制定专门的治理标准和技术规范,明确处置要求和技术流程,推动新型固体废物规范化治理(数据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6年新型固体废物标准制定计划》)。例如,制定新能源电池废料回收利用标准、废光伏组件处置技术规范等,规范新型固体废物的回收、处理、处置行为;建立新型固体废物环境风险评估体系,加强对新型固体废物长期环境影响的研究,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完善新型固体废物回收体系,建立专业的回收渠道和回收设施,推动新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鼓励企业建立新型固体废物回收网络,开展专业化回收处置服务;支持建设新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提升新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数据来源:泷澹环保产业网2026年新型固废回收体系建设建议)。例如,建立新能源电池废料回收体系,鼓励电池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合作,开展电池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建设废光伏组件回收处置设施,提升废光伏组件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

加强新型固体废物治理技术研发,重点研发新能源电池废料、电子废料等新型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技术和无害化处置技术,突破技术瓶颈,提升处置能力。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开展新型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攻关,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加强国际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的新型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提升我国治理水平(数据来源:国家科学技术部《2026年新型固体废物技术研发计划》)。

五、结论

2025年,中国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领域在政策引导、设施建设、资源化利用、专项整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保持高位但治理体系逐步完善,全链条管控能力持续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稳步提高,有效守护了生态环境安全,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截至2025年底,全国固体废物产生总量超110亿吨,资源化利用率达71.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99%,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各项指标均达到十四五规划中期目标要求,为后续固体废物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工作仍面临区域发展不均衡、技术创新不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协同治理机制不完善以及新型固体废物治理难度大等诸多挑战,这些问题制约了固体废物治理高质量发展,需要在未来工作中重点加以解决。

未来,我国应坚持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基本原则,聚焦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强化政策引导与监管约束,推动区域均衡发展,加强技术创新,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协同治理机制,加强新型固体废物治理,不断提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最大化、环境风险最小化,为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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