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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联合发力 零碳工厂建设启幕 明确三阶段推进时间表

发布时间:2026-02-17阅读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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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启动全国零碳工厂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2026年至2030年的分阶段推进时间表,配套出台统一评价标准与碳减排金融支持政策,标志着我国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进入标准化、规模化推进的新阶段,将进一步激活零碳技术与服务市场,为“双碳”目标实现筑牢工业根基。

       工业是我国碳排放的主要领域,工厂作为工业生产的核心载体,其低碳转型成效直接关系到“双碳”目标的实现进度。当前,全球碳减排约束持续强化,国际标准趋严趋实,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绿色贸易壁垒倒逼我国工业企业加快转型,而国内工业领域仍存在能源结构偏煤、能效水平不均、减排路径不清晰等问题,零碳工厂建设成为破解发展瓶颈、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关键抓手。此次五部委联合发力,统筹顶层设计与实践落地,出台针对性政策举措,既是响应全球绿色发展潮流的必然选择,也是推动我国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

     《指导意见》最突出的亮点的是明确了清晰可落地的三阶段推进时间表,分行业、分步骤推动零碳工厂建设。2026年作为启动元年,核心任务是选树零碳工厂标杆,依托现有团体标准与地方试点经验,筛选一批在能源替代、能效提升、碳管理方面成效显著的企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为后续规模化推进奠定基础。2027年,建设范围将拓展至汽车、锂电等重点行业,推动这些产业链条长、减排潜力大的领域率先实现工厂零碳转型,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降碳。2030年,将进一步拓展至钢铁、石化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实现重点工业领域零碳工厂覆盖,推动工业领域碳排放水平大幅下降。

       为确保零碳工厂建设有序推进,《指导意见》构建了“标准引领+金融支撑”的双重保障体系。在标准建设方面,强调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支撑和规范引领作用,在现有30余项团体标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零碳工厂 通用要求》国家标准制定,统一核算范围、边界与口径,确保不同企业“算同一笔账”,为减排路径选择和成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加强与ISO 14068等国际标准衔接,提升我国零碳工厂标准的国际可比性。在金融支持方面,明确鼓励金融机构优化审批流程,开发中长期贷款、无还本续贷等特色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和转型债券,同时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增信服务,防范“洗绿”“漂绿”行为,为企业转型提供充足资金保障。

       此次零碳工厂建设的全面启动,将进一步催生零碳技术与服务市场的爆发式增长。据测算,2030年零碳工厂产业链市场规模将达10-30万亿元,涵盖数字化能碳管理、绿电消纳、碳认证、CCUS等多个核心赛道。在技术层面,将推动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与工业生产深度融合,带动高效节能设备、储能技术、数字化能碳管理系统等领域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在服务层面,碳核算、碳足迹溯源、零碳认证等专业服务需求将大幅提升,推动一批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壮大,形成“政策引导、市场驱动、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的零碳发展生态。

       业内专家表示,零碳工厂建设不是简单的能源替代,而是涵盖生产工艺、能源结构、管理模式的全方位转型,需要企业、政府、金融机构协同发力。此次五部委出台的《指导意见》,既明确了转型方向和时间节点,也破解了企业转型中的标准困惑和资金难题,将有效激发企业转型内生动力。

       展望未来,随着三阶段推进时间表的逐步落地,零碳工厂将逐步成为我国工业生产的主流模式,不仅能推动工业领域碳排放持续下降,还能带动绿色产业发展,提升我国工业的全球绿色竞争力。同时,零碳工厂建设所积累的经验,也将为其他领域低碳转型提供借鉴,为我国实现“双碳”目标、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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